YBX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(机座号63~355)(以下简称电动机),按照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》和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”保护的设备》GB 3836.3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三部分: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》的要求,制成隔爆型,防爆标志为:Ex d II C T4Gb,可以覆盖Ex d IIA T4Gb、Ex d IIB T4 Gb,适用于适用于工厂具有可然性气体的场所(氢气 丙烷 乙烯)固定式设备上作为一般动力设备使用或工厂具有引燃温度组别为T1~T4组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场所。电动机电气性能执行JB/T7565.1-2011《隔爆型三相异电动机技术条件 第1部分:YB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(机座号63~355)》的规定。
电动机防爆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:设备 通用要求》和GB3836.2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壳“d”保护的设备》GB 3836.3-2010《爆炸性环境 第三部分: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》的要求。
4.1 Ex d IIC T4 Gb用于工厂具有引燃温度组别为T4组的氢气、丙烷、乙烯等可燃性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场所。
4.2 使用条件
4.2.1 环境空气温度随季节而变化,但不超过40℃。
4.2.2 海拔不超过1000m。
4.2.3 环境空气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95%。
4.2.4 额定电压为380V、660V、1140V、380V/660V、660/1140V。
4.2.5 额定频率为50Hz。
4.2.6 电动机的定额是以连续工作制(S1)为基准的连续定额,允许满压起动。
4.2.7 电动机采用F级绝缘,定子绕组的温升(电阻法)按80K考核(其中机座号315L的2、4极和机座号355,允许按105K考核)。
1. 防爆型式:Ex dI Mb适于煤矿
2. 防爆型式:Ex d IIB T4 Gb. 适用于工厂具有可然性气体的场所(丙烷 乙烯)。
3. 防爆型式:Ex d IIC T4 Gb适用于工厂具有可然性气体的场所(氢气 丙烷 乙烯)。
4. 防爆型式:Ex tD B21 T135°C适用于工厂具有可燃性粉尘场所和可燃性飞絮的场所(如饲料 纺织 面粉 水泥等产生粉尘的场所)。
5. 防爆型式:Ex d IIC T4 Gb/Ex td B21 T135°C既适用于工厂具有可燃性气体场所,又满足可燃性粉尘场所和可燃性飞絮的场所(如饲料.纺织.面粉.水泥等可产生粉尘的场所)。